微商領袖們在直播帶貨領域的亮眼表現,不僅讓平臺如獲至寶般紛紛樹之為榜樣,也漸漸讓人忘卻了他們身上的微商印記。

圖片來源:視覺中國
萬物皆可帶貨”的時代正在催生“人人都能帶貨”的勢頭。
當明星和企業家紛紛化身帶貨主播的熱潮褪去,人們發現,不少昔日新聞事件中的當事人也不約而同地走上了直播帶貨的道路。7月底,江歌媽在社交平臺上發布消息稱,將組建自己的團隊直播帶貨。在此之前,張玉環之子張保剛直播賣家鄉特產;“泰國墜崖孕婦”王暖暖則在直播間里帶貨冬陰功湯、乳膠、泰式零食。
公共事件中心人物的直播帶貨引發了一場關于道德的爭議,也讓大家的開始思考帶貨主播的身份問題。實際上,比起“江歌媽媽”們,更早開始涌入直播帶貨的微商們,似乎更值得深究。
去年開始,“微商”品牌TST創始人之一張庭首次在抖音進行直播帶貨,當晚直播大約5小時,銷售額到達了驚人的2.5億。一年過去了,張庭仍然是抖音直播帶貨的“一姐”。無獨有偶,去年年底,有著“微商教父”之稱的吳召國也在快手開啟了帶貨首秀,帶貨銷售額達到1.45億元,單場直播觀看人數突破1100萬人。
微商領袖們在直播帶貨領域的亮眼表現,不僅讓平臺如獲至寶般紛紛樹之為榜樣,也漸漸讓人忘卻了他們身上的微商印記。但當直播帶貨這個新興場景潛力越發凸顯,入局的微商們真的“洗白”了嗎?
以直播之名推分銷模式,微商換場景不換“藥”?
情況或許并沒有外界想象得那么樂觀。相對于張庭、吳召國等人致力于將自己打造成可靠的賣貨主播,也有些微商領袖卻在以直播帶貨為名大推分銷模式,未能逃脫微商桎梏。
今年4月,試水直播帶貨不久的微信視頻號迎來了一位叫“阿彬”的帶貨主播。當天阿彬直播了10個小時,達到了11萬的場觀,下單金額超476萬元,雖然與他本人在開播之時定下的1500萬目標差距甚遠,但這個成績還算可觀。
一位大眾并不算熟悉的主播是如何達成這一戰績的?與張庭類似,阿彬此前積累了一批可觀的私域用戶。直播開始前,阿彬還給所有粉絲群發信息,一方面用大牌手機奢侈品作為獎品吸引眼球,另一方面通過羅永浩、薇婭等頭部主播以及微信官方等字眼為其背書,打擦邊球的意味明顯。
根據有贊說報道,首秀預熱時,阿彬便招募了1000名鐵桿粉絲拉預約和關注,并且在不承諾任何的福利或者權益的情況下,要求每人無條件交200元作為門檻費。雖然最后這200元退回給了粉絲,但這一行為明顯借鑒了微商通過代理費篩選代理商的做法。值得一提的是,阿彬還要求鐵桿粉絲在群里立下軍令狀,完不成目標則要接受自己立下的懲罰,微商氣息呼之欲出。
在直播過程中,阿彬也將微商分銷玩法深度融入。首場直播,阿彬就曾多次引導粉絲將商品鏈接分享到社群、朋友圈,一旦有好友下單,粉絲就會與其綁定分銷關系,不管好友在直播間購買幾次,粉絲都能拿到傭金。這樣的傭金模式跳過了代理層層加價的模式,但是以傭金為餌,裂變出更多基層代理為其賣貨。
此外,在“彬鑒直播間”關聯的商城中,分銷也成為尤為醒目的存在。商城首頁banner處,是購買產品獲得分銷商權益禮包的提醒,頁面右側的“賺”字直通分銷商招募的鏈接,門檻商品則是價值2000元的初見茶禮包,而同樣數量的該款產品在七夕節期間僅賣439元。
雖然玩法上的合理性有待商議,但阿彬在貨品上還是下了不少功夫。首場直播前,彬鑒直播間與杭州盡微供應鏈達成戰略合作,而后者正是羅永浩“交個朋友”直播間的唯一供應鏈公司。數場直播下來,小米生態鏈、網易有品、網易嚴選等相關產品均有出現在直播間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有大品牌加持,直播間仍會偶爾出現穩美健、嘗味樂等未在主流電商平臺上架的品牌以及大量無品牌商品。這些商品參雜在大牌專場中,極易混淆消費者視聽。
直播帶貨生態受損,微商“借風”亟待監管
自詡為新零售創業大師兄的阿彬雖然進入了直播帶貨一新場景,但無論是貨物還是玩法,仍然遵循著微商邏輯。某種程度而言,直播帶貨更像是微商將分銷模式常態化的手段。這種“借風”方式,在潛移默化之中對直播帶貨生態產生了諸多不利影響。
首先直播帶貨的初衷是以主播為橋梁,通過去除中間環節的方式實現消費者與商家的雙贏。當以傭金、分銷為代表的微商玩法卷入其中,貨物本身的性價比不再重要,邀請更多好友通過自己的鏈接下單才是更具誘惑力的目標。這種模糊焦點的做法,違背了直播帶貨的核心。
其次,微商無秩序的涌入,為本身就充斥著貨品溯源問題的直播帶貨帶來了更多鑒別壓力。各種無品牌或者不知名品牌貨品借助直播渠道走入千家萬戶,久而久之,也會讓消費者對于直播帶貨這種形式產生不可逆的信任危機。
這些正在發生的生態破壞值得深思與警醒。只要能夠掌握流量,便擁有直播帶貨資質嗎?
仍以阿彬為例,作為一位在微商群體頗有名氣的講師,他同時也是微商培訓及服務機構三帥六將的創始人之一。而三帥六將在2020年7月曾因為涉嫌傳銷遭到有關機構的處罰。一年之后,不僅三帥六將的微商培訓課程未受影響,阿彬本人也作為彬鑒直播間的主理人毫發無傷進軍直播帶貨,這難免讓人思考直播帶貨本身的門檻問題。
令人欣喜的是,相關規范已經在路上。 8月18日,商務部網站發布通知,公開征求《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》行業標準(征求意見稿)意見。根據征求意見稿,要對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、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評價體系,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直播電商禁止和限制發布的產品或服務信息。
的確,亂象之下,從人到貨都亟待更明晰的監管與規范。對直播主體,應當設立一定的準入門檻,實行報備制與黑名單制用以約束帶貨主播;對行業,各平臺應攜手建立相應的帶貨規范和準則,促進行業的良性發展;對商品,有關部門及機構應對貨品本身進行定期排查和自查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多方推動之下,渾水摸魚的人才能無所遁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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